为了进一步加强乡街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乡街公共场所经营行为,保障全区居民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卫健局于2024年5月至7月开展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面对面”指导,联合乡街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开展了23次乡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有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顾客用品用具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是否开展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的卫生检测,检测报告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是否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是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等。
截止到目前,区卫健局已对辖区内23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就公共场所下放内容进行面对面指导,共计指导检查公共场所115家,对乡街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卫生管理条例》、各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熟悉执法程序、掌握执法技巧、加强执法意识。
通过此次指导,把专业知识补到关键时、关键处,精准助力乡街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了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法治思维,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规范了各乡街公共场所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