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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创建于07-08 阅读1.1万

一、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三个试点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的通知》《崇左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落地实施的通知》以及江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

  招收符合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招生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一)江南路往中渡方向至南津码头止;(江南路45号)马路对面(江南路40号)

    (二)江南路往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方向至公路桥(情人桥)止;

    (三)新民路往江州区委党校方向至江州区纪委监察委止;(新民路28号)马路对面(新民路43号)

    (四)新民路往铁道立交桥方向至江州区林业局止;(新民路6号)马路对面(新民路7号:江南新农贸市场)

    (五)西塘屯、城西路往麻纺厂方向至崇左水厂止;(城西路12号)马路对面(城西路48号)

    (六)江州区第三小学附近的水口、那渠、木排村屯;

    (七)江州区第三小学附近部队及工厂企业、居民小区;

    (八)江南街道渠显村屯;

    (九)江南路公路桥(情人桥)起往江州区第三小学方向的路段;

    (十)江州镇那么村屯、板崇村屯、板麦村四贯(岜堤、古里、昌付、弄权)屯学生建议就近到江州镇中学就读,这样可以享受营养餐补助,这也是用好国家政策的需要。到一中就读,城区学位紧张,不但不能享受营养餐补助,住宿也不一定能解决。

四、生源类型

具体分三大类:

     (一)学区户籍生:为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第一类);

    (二)学区内购房户子女:为非本校学区户籍,但其父母(监护人)已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第二类);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既非本校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等,但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已在学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等。(以下简称第三类)。

五、招生入学管理办法

(一)招生录取要求

       我校划片招生入学按照下列顺序录取:

    由于学校学位有限,学校招生入学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顺序录取,每类中又按本类的不同种类别排序顺序录取。当学校录取前一类学生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后一类学生由江州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另行安排学校入学。非户籍学生如果不服从安排或者无法安排,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报名提交材料

        线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含以下材料,具体材料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请选择报名申请表(A表))。

第一类学区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等)。

第二类学区内购房户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入住佐证材料(如缴纳物业费发票、水电费发票等)。

第三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单位出具的家长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各1份。

    第二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居住证;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劳动合同;

    4.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截止报名时间参保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

    第三种: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居住证;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报名时间签发满6个月及以上)副本。

    线下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家长,学校不收原件,只收复印件。

(三)入学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每天晚上22:00至第二天早上8:00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期间暂停报名!)

(四)报名办法:

       (1)线上方式。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或“智桂通”移动端进行操作。“智桂通”操作流程如下: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或扫描二维码直接下载安装→登录 首页办成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 崇左市江州区确定开始报名点击《报名承诺》已阅读上述协议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报名承诺》进入办事勾选“以后办理本业务自动授权 同意授权开始验证(人脸识别)信息材料填写。

(详细操作过程可登陆: http://jyt.gxzf.gov.cn/wmhd/cjwt/t18662275.shtml)。

     特别提醒:招生期间,新生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与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接口联网对接,自动比对检验家长提交的公民实名认证、户籍信息、居住证明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等信息,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2)线下方式。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可于7月15日到江州区一中多媒体教室提交材料,由学校指导线上报名或线下审核报名材料,材料审核通过不代表正式录取。

(五)录取通知及发放时间:

       线上报名完成后,可在移动端“办件进度”查看办件状态(待受理、办理中、待补正、已退件、已办结等五种),如需补齐补正,请家长按提示及时补充完善,如被退回,请重新办理。学校于8月发放入学通知书,凡符合条件并报读我校的学生,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多媒体教室领取入学通知书,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六、严把新生入学审核关

       对新生监护人仿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该新生录取资格,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仿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七、严格招生纪律

      (一)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不违规招生,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实行阳光招生,社会上有些人打着学校的名义,跟家长承诺可以帮家长取得名额,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请不要相信。

    招生咨询电话:7840768、7830735

    招生投诉电话:7823519 

附件:

1.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A表)

2.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3.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划片招生范围详细信息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A表)

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附件3 江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划片招生范围详细信息

1.新民路:1号江州区民政局、3号江州区农委、6号江州区林业局、6号-21铁路宿舍1单元、6号-22铁路宿舍2单元、8号江州区税务局、10号江州区食品公司、12号军供粮油所、13号江州区物价局、14号江州区总工会、15号江州区饮食服务公司、16号江州区区政府、17号江州区粮食局、18号江州区卫生局、19号江州区五金公司、20号江州区水果办、21号江州区糖业公司、22号江州区水电局、23号江州区供销社、24号江州区法院、25号江州区百货公司、26号江州区公安局、27号江州区食品公司、28号江州区检察院、29号江州区经贸局、31号江州区电影公司、33号边防线务局、35号江州区电信、37号江州区邮政、39号江州区农业局、41号一幼、43号左江宾馆、48号崇左铁路四区、50号崇左东盟商业广场、新民路一巷1号江州区企业局宿舍、新民路一巷2号妇幼保健院、新民路一巷3号妇幼宿舍区、新民路一巷4号江州区政府第二生活区、新民路一巷5号劳动保险所、新民路一巷6号劳动保险所生活区、新民路一巷7号人事劳动保障局、新民路一巷30号劳动服务公司生活区、新民路一巷31号万鹏宾馆、新民路一巷32号二四三台、新民路一巷33号左江书店、新民路12号百家惠步行街、新民路20号农委(服务站);(2)城西路:2号二轻修配厂、4号建行宿舍区、6号二幼、10号艺术团、12号水厂、西塘屯;(3)江南路:53号五金公司、54号饮食服务公司、28号商业大楼、32号新华书店、38号二旅社、40号服务公司宿舍、60号工商银行、62号江州区物资公司、63号农业银行、江南路一巷1号崇善旅社、江南路一巷82号车务段、江南路一巷83号江州区文体局、江南路一巷4号房建段、江南路一巷84号广播电视局、江南路一巷8号崇左铁路二区、40号步行街小区、铁路单位。

    2.江南路:49号江州区第三幼儿园、56号江州区第一小学、57号建设银行营业厅、58号武装部、39号江州区气象局、47号农资宿舍区、53号二轻局、55号江州区计生局、73号江州区经贸局宿舍、75号印刷厂、77号新华书店、79号江州区粮食局宿舍、95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70号大米厂宿舍、71号江州区联运公司、189号江州区第一中学、191号植保站、193号种子公司、195号蚕种公司、197号蔗糖局宿舍、199号农资公司宿舍、211号种蓄场、219兴崇建筑公司、江南路四巷1号江州区国土局、铁路宿舍区、旧菜市场(物价局生活区、市场服务中心)、一小宿舍区、火车站、旧电影院,44号南方电网、54号农机门站、56号东城国际、72号火电厂、60号经贸局宿舍、74号工商局宿舍、84号江州区水产局、66号江南派出、67号江州区交通局、68号保险公司财保、69号保险公司人保、127号大米厂宿舍、182号江州区粮站宿舍、江南路三巷6号江州区供电局、江南路三巷81号砖瓦厂、应急局。

    3.城西路:15号农机公司、16号农机中心、17号农机中心门面、49号体育场,环江西路15号地方税务局。

    4.渠显村:渠显屯,驮贡屯,驮浪屯,镇江屯,咘满屯,那桑屯,那角屯,岜板屯,念合屯,卜冷屯。

    5.中渡村:木排屯、水口屯、那渠屯 ,沿山社区第七居民小组情人桥路段居民区、昌泰城小区、园博园 、沿山社区第八居民小组沿山小区沿线路段居民区,先锋水泥厂,红狮水泥厂,沿山路175号江州区第三小学。

    6.那么村:保谷屯 ,那午屯,新街屯,那立屯,大兰屯,弄滩屯, 弄旧屯,弄新屯,那马屯,立新屯,新建屯,大么屯,板新屯,那宽屯, 念鸡屯,念廖屯。

    7.板崇村:北弄屯 ,那必屯,谷满屯,派岸屯,弄炳屯 ,海纳屯,石桥屯,新村屯,旧街屯,新街屯,横街屯,左街屯,枫木山屯,百咘屯,更午屯,足甫屯,新兴屯,板懂屯1队,板懂屯2队。

    8.板麦村四贯(岜堤、古里、昌付、弄坎)屯。

编辑:教务处、办公室

初审:莫家永

终审:廖雄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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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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