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六十一中学招生简章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4年新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大庆市第六十一中学学区范围
乙烯2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阳光嘉园小区及周边村屯。
二、报名分类
1.两证统一:指户口和房产证的地址统一皆属于61学区;
2.两证不统一:指户口和房产证的地址其中之一属于61学区,这种情况房本地址优先于户口地址;如果无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再看户口地址;
3.随迁子女:指外地户口;在61学区内无房产也无户口,但居住证地址在61学区范围。
三、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毕业生。(五四制)
四、招生程序
1. 网上预报名。新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龙凤区阳光教育平台),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注意: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只能报一所学校。)
2. 现场确认。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的学生,学校不能录取其入学。
3. 补报时间安排。新生报名结束后,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24日—25日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五、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说明: (无需带孩子到学校)
1. 两证统一的学生:
网络上传: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上传地址页即可,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2. 两证不统一的学生:
网络上传: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上传地址页即可,如果无房本请上传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学区内单房证的学生需提交监护人之一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3. 随迁学生需要上传:
网络上传: 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 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居住证(与学生同一户口的父母其中一人即可)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的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监护人之一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
1. 房产证指属于本学区并且是学生父母100%产权的房产;
2.有关无房证明的几点说明
(1)需要无房证明的情况(指学生父母双方)
①本市户口在本市无房产的;
②本市户口在本市已购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的;
③外地户口在本市无房产的;
(2)无房证明获取地点方法:无房证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掌尚住建”自助查询打印;
(注: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获取方法同无房证明)
(3)学生父母需同时提供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带有识别码),时间必需是2024年6月30日之后。
3.如果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需要提供学生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等证件确认法定监护人。
4. 购房非个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正式合同、机打发票;认购合同、收据以及非全款发票无效。
5. 报名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取得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6.学校负责初审,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合格后发《入学通知书》。
7. 提供的所有材料都要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阳光分班及推进“四零承诺”工作
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在2024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实行“阳光分班”政策。
1.分班前,学校依据“班科任均衡搭配”原则确定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备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公布分班科任教师名单。
2.分班时,区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现场按顺序分出自然班,并公布自然班学生名单。
3.自然班选出家长代表确定抽签顺序,再由家长代表按顺序确定班科任教师团队,学校当场宣布分班结果,分班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
此外,为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教育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在我校“办事不求人”,让每一名学生在教育公平的阳光雨露下共同成长进步,我校将持续推进落实“四零承诺”:
一是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
二是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
三是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
四是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
七、 贫困生资助
为了推进教育精准资助、精准育人,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校根据黑教规2019【9】号文件《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对以下八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孤儿;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六)烈士子女;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 号)执行);
(八)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625元。
如有符合条件者,可以入学后向团委提出申请。咨询电话:6767015
八、招生咨询电话:
6915655 6769550
网上预报名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下图是61中学2024级新生报名钉钉群二维码,请家长扫码进群,有关招生信息将在群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