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陵区崇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回流生)、高陵区内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7月12日-13日上午审核具崇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7月13日下午-14日下午审核我区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政策准入类子女。
7月25日审核前期资料未备齐需完善资料家庭子女。
审核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二)审核地点
崇皇中学资格审核办公室
审核时由家长及学生(一生一家长)统一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根据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崇皇户籍行政村村民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崇皇户籍小区居民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高陵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子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籍材料:拆迁过渡户子女父母户口簿。
②拆迁过渡证明:由户籍地街办出具(模板见附件)。
③居住材料:在崇皇辖区居住,租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户房产证明;购房户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4.随迁子女持“三项材料”(居住材料、务工材料、户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项材料”具体内容:
①居住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取得高陵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在崇皇辖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户房产证明;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②务工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高陵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在高陵区崇皇辖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③户籍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5.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多孩子女入学将严格按照《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我校学区学生,我校接收并安排随班就读。
7.多孩子女入学
今年秋季新入学“小升初”的多孩子女,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8.其他群体入学
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省、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即完成公办学校审核登记程序,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回我校就读,若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挂户、空户、集体户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审验资料。
2.我区户籍在城区园区购房未落户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
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4.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5.新建小区已售未交付的暂不划分学区。
六、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029-86040363
高陵区崇皇中学
2024年7月5日
附件:
1.高陵区小学、初中报名入学流程图
2.高陵区崇皇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审核及报到安排日程表;
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4.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
5.高陵区拆迁过渡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