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荣绪龙
副组长:范云鹏 马海刚
组 员: 张有利 栗建国 豆素芳
张福林 杨海顺 聂丽丽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辖区户籍生、购房户子女、城镇务工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到时间:
7月3日上午
辖区内户籍生
7月10日
购房户子女
城镇务工随迁子女
(二)报到地点
九年级教学楼一楼
(三)所需材料
1、户籍生:辖区户籍学籍生和返乡生
户籍学籍生由辖区内小学持学生报名表,组织学生统一报名。返乡生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所需材料均为:
(1)户口本: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生与户主是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由毕业小学盖章的全国学籍信息卡。
2、购房户子女
凡在白璧镇购置房产的居民,其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的,购房者需持以下审验材料到我校进行初审。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按序订在一起,并在第一页署上学生姓名和联系方式。若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及近两个月以上的水电气、物业费缴费票据)。
(3)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有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籍信息卡(原件、书写有学校标识码的复印件)。
3.城镇务工随迁子女(含职工子女)
凡白璧镇务工随迁子女确需在我校就读的,家长需持以下审验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按序订在一起,并在第一页署上学生姓名和联系方式。若入学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安阳县域内不需要此项)
(3)县劳动人社部门出具的务工合同备案表和近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上年度6月底以前)和现在依然正常经营的2张照片。营业执照还需复印件。
(4)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的有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籍信息卡(原件、书写有学校标识码的复印件)。
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子女就读,除提供以上(1)和(4)外,还需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标清单位一把手姓名及联系电话);盖有单位财会章的最近半年的工资发放表;单位交社保的证明。
备注:以上第2、3类别材料均需装档案袋,并提前在档案袋封面写上类别(类别:职工子女、购房户子女、务工户子女等)、学生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袋中所交具体材料。学校初审合格后,再由县教育局复审,结合审验通过的数目和我校学位设置剩余数目安排就读。因材料需按时间节点上报、审核,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我校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人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我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安阳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招生“二十严禁”的要求。绝不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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