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每日安全提示(7月15日)】
民丰县寄宿制初级中学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迪力夏提·奥斯曼
创建于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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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夏季历来是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频发期,当前,气温持续走高,学生(幼儿)擅自下水、结伴野游引发溺水事故的风险激增。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夏季防溺水工作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溺水事故是导致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位家长朋友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等明文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孩子校外期间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类节假日期间,时刻关注孩子的动向,要做到对子女的全天候监督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允许未成年子女长时间独自外出,确需独自外出的,要确保做到“四知”: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坚决避免未成年子女长时间脱离安全监护。

三、加强防溺水教育。一要教育子女知风险、懂敬畏,正确认识危险、辨别危险,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增强子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要教育引导子女自觉做到“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三要教育子女做到“四个牢记”:1.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2.牢记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3.牢记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4.牢记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四要教育子女掌握“两会”: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2.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五要教育子女自觉服从水域管理、基层巡防等人员的规劝,严禁到河道、湖泊、水库、干渠、沼泽等危险水域逗留、游玩。

     各位家长,做好防溺水工作事关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健康安全和家庭幸福安宁,让我们携起手来,尽心尽责,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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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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