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第四中学教育集团昭慧校区2024年招生入学公告

高陵教育
创建于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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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以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和《关于印发<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教发〔2024〕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区实际,特制定高陵区第四中学教育集团昭慧校区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七年级开设5个教学班,预计接收250名新生。

  二、学区划分:

       田家村;西韩大道以东——鹿祥路以南——西禹高速以西——昭慧中学以北。

三、招生对象:

        田家村村民子女;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内拆迁过渡户子女;学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对学区学位、统筹学位分类登记,凡统筹类学位需发放《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见附件6),家长须合理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集中信息审核日程安排

(二)审核资料:

       审核时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统一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

        1.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持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宅基地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学区房户一致居民持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学区拆迁过渡户子女持“三证”,具体内容如下:

        ①户籍证明:拆迁过渡户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拆迁过渡证明(见附件5):由户籍地街办出具。

        ③居住证明:租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户房产证明;购房户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三个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①居住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并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

        ②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高陵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高陵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高陵区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③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注: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须准备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

        5.其他政策准入学类持相关证明资料。

 五、相关事项

     (1)挂户、空户、集体户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审验资料。

     (2)我区户籍在城区园区购房未落户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

     (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4)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5)新建小区已售未交付的暂不划分学区。

     (6)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父亲的、母亲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一般复印1、2、3页及最后签名盖章页,复印件上要显示购房主体,即买卖双方的名称、购房位置、小区名称及面积大小、户型以及买卖双方签名。

     (7)每位家长将待提交审核的档案资料封装于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的左上角写上所属类别,购房的在右上角填写购房小区及时间,下面填写栏内按要求填写学生姓名、毕业学校、班级和资料清单。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六、招生入学

        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依据先市内后市外、先购房后租房,同等条件下高陵区拆迁过渡户按照拆迁时间先后、购房户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西安市内务工人员(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随迁子女按照购房或租房的时间先后、西安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是学校学位不足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招办入学协调接待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七、咨询电话:86912359

附件:

1.高陵区小学、初中报名入学流程图

2.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4.高陵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5.高陵区拆迁过渡户证明(样表)

6.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

7.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具体内容

8.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9.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10.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11.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1.高陵区小学、初中报名入学流程图

附件2.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附件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附件4:高陵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5:高陵区拆迁过渡户证明(样表)

附件6: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

附件7: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具体内容

附件8: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附件9: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附件10: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附件11: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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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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