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秋学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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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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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4年秋学期大石桥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大石桥市及周边地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二、招生对象

1.(1)学前教育阶段:5—7周岁听障、智障类残疾儿童、少年,并且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的学习能力。

(2)义务教育阶段:7—15周岁听障、智障类残疾儿童、少年,并且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的学习能力。

(3)中职教育阶段:16—18岁残疾少年,需完全能生活自理并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且具有初中毕业证,经文化课和能力测试合格,自愿申请参加中职附属班学习的残疾学生。

2.备注说明:

(1)招生对象需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重度肢体残疾和其他严重疾病及具有攻击性行为的残疾儿童、少年均不在招生范围内。

(2)新生入学后需试读至少两周以上,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或有攻击性行为,不能适应学校班级生活的学生,则本学期不安排入班或选择其他学习方式。

(3)凡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但不能到校就读且有受教育意愿的,本校提供免费“送教上门”服务。

三、收费标准

学校实行全免费教育,中职附属班符合资助政策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招生须知

1.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31日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现场报名)

座机:0417-5840300

手机:13841722261 (杨主任)

3.面试时间:

8月24日—9月1日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地址:大石桥市青花街道办事处四中街9号(原四中东侧)

5.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簿、残疾证、诊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录取方式:

报名时需经学校相关面试及评估,对合格的学生,要求先试读后入学的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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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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