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6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屯城镇文化路与文西路交叉处见有人正在运输批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当事人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一辆电动三轮车运输批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车内共有两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随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陪同下到当事人店铺(仓库)进行检查,经检查,当事人仓库未发现违禁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货工具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两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进行行政强制扣押。下一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
2024年7月6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屯城镇文化路与文西路交叉处见有人正在运输批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当事人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一辆电动三轮车运输批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车内共有两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随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陪同下到当事人店铺(仓库)进行检查,经检查,当事人仓库未发现违禁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货工具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两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进行行政强制扣押。下一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