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桥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

百年競志
创建于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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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依据三原县教育局《三原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鲁桥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公开公平原则登记招生。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三原县鲁桥镇户籍适龄儿童、我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子女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年级设2个教学班,共计90个学位,招生区域为桥头村、峪口村、坊南村1~5组。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辖区学位。

       1、第一批:辖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户籍类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及地点: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鲁桥镇中心小学。

        户籍类登记条件:适龄儿童具有桥头村、峪口村及坊南村1~5组户籍,且户籍在2024年6月30日前(含)迁入本辖区。

        登记时提供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户主姓名、户籍地址的一页和适龄儿童信息的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第二批:非辖区内适龄儿童登记(务工随迁子女类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及地点: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鲁桥镇中心小学。

       登记条件:户籍非桥头村、峪口村及坊南村1~5组,但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桥头村和峪口村居住、经营或务工,且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登记时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正式购房合同,所购房产截止2024年6月30日满6个月);②营业执照副本或务工合同;③户口簿;④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

   (二)学校审核

      7月21日至7月22日:学校对申请登记的户籍、房产、务工等信息进行核查。安排人员采取入户核查、派出所户籍室核查、市场局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三)开具流出证明

       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三原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

       流出证明开具时间:

      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户籍地(户口不是桥头村、峪口村及坊南村1~5组)适龄少年儿童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监护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非三原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流出证明。

       说明:户籍是桥头村、峪口村及坊南村1~5组的适龄儿童若不在鲁桥镇中心小学就读,需要开具流出证明,请于7月25日来鲁桥镇中心小学办理。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1、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9日发放入学通知书。户籍地(桥头村、峪口村、坊南村1~5组)学生直接到鲁桥镇中心小学领取;非户籍地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持《同意流出证明》到鲁桥镇中心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2、报到注册8月31日,持《入学通知书》到鲁桥镇中心小学报到注册。一年级新生报到须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注意登记时间节点,确保在时限内完成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所有日期内安排时间均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请务必按时到达,过期不予办理,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2、户籍未在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需在鲁桥中心小学开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后,返回户籍所在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签订家长承诺书。

      3、辖区内适龄儿童需在外(外乡镇、县、市等)就读的,于7月26日当日持拟就读学校开具的《准予登记通知书》在鲁桥镇中心小学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

      4、辖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在所在镇、街道办备案,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5、在校登记信息期间,注意有序排队登记,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6、按照县局招生工作安排,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如有学位不足情况,按照调剂学校安置学生就读,鲁桥镇调剂学校为吴家道小学。

       7、禁止重复登记。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

咨询电话:

13991039499  李老师

                          鲁桥镇中心小学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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