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4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和具体分工
组长:黎浩(招生总负责人)
副组长:罗慧(负责统筹协调招生工作)、林日轩(负责招生维稳工作)
组员:陈寅(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和咨询)、陈景林(负责资料审核)、陈海飞(负责资料审核)
二、招生计划
6个班,300人。
三 、招生范围、对象
第一类: 巴东小学、调东小学、湖海小学、新来小学、南滘小学、舜广小学、岭尾小学、上地聚小学毕业生直升;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巴东圩、南滘村委会、巴东村委会、五里村委会、东湖村委会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户籍在上述村庄在南三中心小学就读或非南三镇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类: 符合本学区内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类: 符合本学区进城务工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同一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 、报名办法
1、属我校招生范围且在南三镇就读六年级毕业的学生,不需要到我校报名,由我校直接录取。
2、属我校招生范围而不在南三镇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需要到我校现场报名。户籍类报名时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合法房产类报名时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并于7月20日前到我校报名,再由我校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录取办法
1、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我校的“招生范围、对象”条件先后顺序录取。如学位充足,可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抽签录取按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家长和当地人大、政协代表等人参加,抽签过程全程录像,并密封保存。凡未抽中我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于7月8日前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2019]1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其它
1、对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径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
2、招生对象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当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① 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② 采取其它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4、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由南三镇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三镇第二中学:陈主任13828272340
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坡头区南三镇第二中学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