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
7.8以案说险-反保险欺诈篇

百年人寿淮南中支
创建于07-05
阅读 27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保险欺诈是什么?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

某年11月1日,一名男子手持医院签署的“情况属实”并加盖了医院公章的《保险给付申请书》,以及同年10月3日签发的第7837号《母婴安康保险证》、《死亡证明书》和《户口注销证明》等资料,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该男子称其妻子尤某10月3日下午在某妇产医院产下一男婴后,由于并发重症感染和肝肾综合症,于当晚不幸去世。


保险公司审核了其提交的理赔资料,发现保险单的签单日期和保险责任起始日期均为10月3日。根据证明材料,初步认定尤某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就在此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称尤某是死后投保的。


于是,保险公司派办案人员对尤某的死亡及投保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尤某的保险证号是7837号,保险单的签单日期和保险责任起始时间均为10月3日。


但该保险号前页第7838号的签单日期是10月22日,因此可以肯定,尤某的投保时间应该在10月17日至22日之间,而尤某的死亡事件是10月3日。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先出险,后投保”的保险欺诈案,属于保险金诈骗类行为。


原来,在尤某死后半个月,尤某的丈夫受到其一同事的孩子遇车祸去世,因参加了保险而获得大笔保险赔款的启发,遂萌生了替已经去世的妻子买保险的想法。于是,通过其高中同学林某的关系(林某是某家寿险公司的代理人),为去世的妻子补办了保险手续。以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骗取大额保险金额。

END

图片 | 许修琳

编辑 | 许修琳

审核 | 王珊珊

阅读 27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