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鹿苑中学
招生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中学
创建于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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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西安市高陵区鹿苑中学现将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350名学区内学生。

学区范围

       草市村1-4组;鹿苑各行政村(不含田家村及药惠学区);西环城路两侧及以东—高油路以南—西禹高速以西—东方红大街、鹿祥路以北。

招生对象

★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子女;

★本学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小区居民子女;

★学区内拆迁过渡户子女;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信息资审时间、地点及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并持审核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一、资审时间

     2024年7月12日9:00—7月13日17:00

     二、资审地点:鹿苑中学

     三、具体审核时间及对象

     1️⃣ 7月12日 9:00–11:30: 审核草市小学1–4组村民子女;古城小学古城村村民子女;草市小学、古城小学毕业生中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

     2️⃣7月12日14:30–17:00: 审核高家小学高家村村民子女、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

    3️⃣7月13日8:00–11:30: 审核城关小学、张家小学毕业生中,东街、张家村民子女、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

    4️⃣7月13日14:30–17:00: 审核北街小学北街村村民子女、拆迁过渡户子女、随迁子女。

资料审核

审核时由家长同学生一起统一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同时不同类型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再持户口簿、身份证。

(2)本学区户籍的小区居民再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

(3)本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再持“三证”:户口本、拆迁过渡证明(见附件5)、购房或租房合同。

(4)随迁子女家长再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见附件7)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具体内容如下:①居住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并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高陵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高陵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高陵区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③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审核通过后,完成公办学校登记。

特殊群体入学

        1.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保障其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其父母或监护人要将孩子情况报区特殊教育学校备案,特教学校落实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3. 其他群体入学。      

        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等入学。

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  86911687

高陵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29-86092603

高陵区区教育局招生入学监督举报电话:029-869188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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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鹿苑中学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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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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