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和《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李永谋
招生办公室: 长安九中教导处
招生负责人: 孟元勋
成员: 王艳丽、李慧、党海英、聂峰、任智锋
二、招生计划:100人
三、招生对象:依次招收鸣犊户籍小学毕业生,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符合条件的毕业于鸣犊中心小学、留公小学、师村小学、马兴小学、四坡小学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安市外(含周至、蓝田、鄠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四、招生范围:
户口在本学区以下自然村(将军庙村、许家坡村、任家坡村、张家坡村、杜家坡村、杨沟村、二圣宫村、郭村、马莲滩村、强家坡村、赵家顶村、师一、师二、师三村、王乐村。鸣犊街道所辖各村、鸣犊村、鸣犊镇村、东高村、东高堡村、孙家场村、张雷村、钟沟村、桥头村、留公一村、留公二村、留公三村、新庄村、查坡村、高寨村、黎明村、塔山村、段村、晓村、嘴头一村、嘴头二村、嘴头三村、侯坪村、仁义堡、仁村)以及居住证在鸣犊派出所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具体流程
1.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学区内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或复印)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2.到校审核
时间:7月12—13日(周五、周六)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3.审核资料
(1)鸣犊户籍小学应届毕业学生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2)政策准入类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相关证明材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流出证明、父母身份证件、居住证或户口簿。
(3)鸣犊地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和“四证”材料按照预约时间来我校进行信息审核。
四证说明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其中,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应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②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③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议提前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免影响后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4.审核结果确定在我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予以核实登记,收回报名条,确认学位。如果学生参与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学位将不再确认。后期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我校学位有空余,则将按照审核先后顺序确认学位。如果学位已满,将按照教育局“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5.流出证明本学区内直接流出在西安市外就学的,到街办办理流出证明。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8:30-12:00,14:00-16:30)学生监护人来我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再次确认学位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温馨提示
1.进入校园需履行登记程序。
2.一切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在校外有序停放。
3.未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附件扫码下载
1、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3、信息审核所需资料
4、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5、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