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和《钦州市钦北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钦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招考委〔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2024年钦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入学年龄
入学适龄儿童至2024年8月31日止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对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任何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
二、招生对象
长滩社区适龄儿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线上自主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16日(共7天),系统每天开放时段为8:00—22:00,22:00—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2.线下指导报名时间:7月13日—15日(共3天),学校面向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开放线下咨询指导服务,现场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家长操作线上报名。每天的工作时段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电话:0777-5312320
(二)报名方式
1.手机端扫码安装“智桂通”APP线上报名。
2.电脑端浏览器登录“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主题集成服务”栏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报名。
“桂通办”网址:http://zwfw.gxzf.gov.cn/3.
家长若对通过手机或电脑操作线上报名有困难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线下咨询,在学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完成线上报名。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另行处理。
(三)报名要求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移动端等电子平台受理报名和上传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报名的纸质复印材料,减轻家长负担,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录取。
四、注意事项
(一)按所属招生对象类别报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亲自为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如遇到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情形,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报名。
(二)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每位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的学区范围,在一所小学报名,如果经核查发现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小学报名的,视为其住址无法确定,作调配生安排处理。
(三)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
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不得留级),重复报读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学校,按正常升入二年级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
(四)一次性完成信息采集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报名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学校原则上不再收集报名材料复印件,家长只需按照系统提示,拍照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即可。
(五)依法审核报名材料真实性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涉嫌造假,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因提交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具体真实地址,导致无法对学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定的,按调配生源调剂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有其它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视为无效的报名材料,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回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六)提高警惕预防招生诈骗
“智桂通”是政务服务平台唯一的手机入学报名APP,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亲自刷脸实名认证登陆后才能操作线上报名,凡是通过其它手机APP或者宣称能够通过其它途径代办入学报名的都是骗局。报名时,后台大数据会授权系统查询个人的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家长在操作时请注意身边的环境安全,以免泄露个人隐私。
五、报名材料
(一)户籍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B表)》,学生类别选择“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注:
(1)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人不登记在同一户口本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如果户口簿中所登记内容不能体现出适龄儿童是父母所生子女的情形,则需另外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3)如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是其生父或生母的,需提供法院、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裁定文件。
(二)房产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B表)》,学生类别选择“非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3.有关房产的证明。
(三)外来务工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B表)》,学生类别选择“非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3.务工证明。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外来调入(或考录)镇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交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调动报到证(或考录通知)。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进长滩镇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证明(2项材料中其中1项)。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进长滩镇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务工人员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务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下述3项其中1项即可)。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签领表或银行流水账单。
③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险”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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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杨晓静
审核:黄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