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结合长治市重点节假日前文娱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求,近日,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二大队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东客运聚集地、歌舞娱乐、南广场、剧院、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对企业的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事项进行现场执法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核验营业性演出审批备案文件,检查举办演出的经纪机构、演员、演出的节目特别是对营业性涉外或涉港澳台演出是否和审批事项相符,对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表演节目内容是否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的十项禁止情形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做好营业性演出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对场所关于演出活动的各类应急预案、场所制度进行检查,指导场所完善相关安全制度,检查场所消防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及定期检查、培训从业人员等情况,确保场所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三是强化营业性演出市场从业人员普法工作,在检查的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讲解,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