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下午,我所在会议室召开“刑事案件系列讲座”第一讲之“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讲解”,梁方主任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案为例,为本所刑事案件团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刑案办理技巧课。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案办理更要用心用情。办案要有开放性思维,不能就案办案,要抽离案件本身,考虑案件实质,思考案件应有的发展逻辑;庭前要提前准备质证意见,才能在当庭质证时快速找准切入点;出庭辩护要善于合理运用情感,必要时可脱稿,增加语言感染力。
讲座结束后,梁主任表示为提升律师业务能力,下一步,我所将制定装卷标准,定期举行案件评查活动,评出优秀案卷;并充分发挥优秀案件案例资源,召开案件复盘分享会,以提高整体办案水平。
在场各位律师对梁主任丰富的实务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十分钦佩,表示在此次活中动获益匪浅,非常期待下一节讲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