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巩固拓展重点民生领域整治成果的部署安排,坚持不懈整治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方便广大群众监督,现将舟曲一中全面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到2024年10月底
二、整治重点:
(一)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点整治学校是否存在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膳食补助资金,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厨具餐具配备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按规定单独核算的问题。
2.重点整治是否存在未对大宗食品、原辅材料和供餐企业(单位)按照相应规定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私下指定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回扣、拿提成等问题;是否存在未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导致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克扣、减量供应的食品食材等行为时,未能及时停止其供货(供餐)资格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约,以提供厨具餐具或进行食材加工为理由,私下指定、克扣或垄断供应的食品食材,以次充好、强买强卖,导致采购的食品食材缺斤少两、质次价高的问题。
3.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乏营养、缺斤少两、质次价高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示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县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00:1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伙房)从业人员,未解决食堂(伙房)从业人员待遇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的问题。
4.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没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不符合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问题;是否存在未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未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的问题。
(二)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点整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是否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考试次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学生早晨到校早,是否按照学生自愿、家长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教师对布置的作业是否全批全改,是否要求学生对部分作业进行视频打卡,是否存在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是否存在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作业总量控制是否达标等情况。
2.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规定时限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整治培训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3.严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重点查办在职教师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师风等行为。
(三)“初中阳光招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点整治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学校是否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2.重点整治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口头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是否组织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是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掐尖招生。
3.重点整治是否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等信息;是否指导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是否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是否严格规范学籍信息采集。
4.重点整治是否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是否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是否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
三、相关事宜
1.举报人需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具体事项事由及事情经过,并要有相关的佐证资料以证明自己反应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
2.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存在,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请大家放心。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监督方式向我校反映有关情况或问题:
举报电话:
0941-5126175
来信来访地址:
舟曲县峰迭新区舟曲县第一中学
来电来访时间: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