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7月4日
地点:六(7)班教室
参与人员:林志贞副书记、德育处陈琼珍主任、六(7)班学生及班主任
主题:文明交通进校园,求学路上保安全
学生的安全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最牵挂的事,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保证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校林志贞副书记、德育处陈琼珍主任进入班级聆听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讲座篇
为了学生健康发展,减少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做好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高防范认知,7月 4日上午学校特邀请江东联勤工作站桂林洋四中队交警张雄斌警官同志在我校举行“交通安全”讲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车辆数量不断增加,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引起同学们的重视,交警同志在讲座中给同学们讲述了身边一些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
步行安全:
1.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靠道路的右侧行走,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
2.不要在路上追逐、嬉戏打闹、玩耍、相互推搡,更不能去翻越道路上的绿化带和安全护栏,避免意外伤害。
3.行走时不要低头看书或注意力集中于一处,要注意观察四周交通情况,确保自身行走安全。
4.与汽车保持一定距离,不在车辆附近盲区内玩耍停留,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抛物击车,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乘车安全:
1.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车辆。
2.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3.乘坐公交车时,遵守乘车纪律。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不要向车窗外乱扔物品,以免伤及他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
4.安全带是救命带,乘坐车辆时,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都要自觉系好安全带。
行车安全:
1.家长驾驶机动车带领孩子外出或上下学时,须自觉地依法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超载、超速和乱停乱放;严禁用无牌无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
2.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严格落实“一盔一带“要求,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工地的帽子和头盔的区别?孩子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但是如何正确的佩戴头盔呢?在张警官的耐心指导下,同学们学会了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到该类事故死亡总数的80%以上。而戴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交通事故中驾乘人员的受伤害程度和死亡率,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汽车安全带是有效的安全装置,在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危险时,车辆万一出现紧急制动、正面碰撞或发生翻滚时,安全带瞬间会被卡住,避免被摔出车外或碰撞受伤。因此,在日常驾驶中,要正确系好安全带。
不骄不纵 守护有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 周岁不骑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家长在教育和管理孩子的同时,坚决做到“三个不能”:
1.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2.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路骑行。
3.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动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宣传篇
为提升家长朋友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张警官在学校宣传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家长们要做孩子的榜样,做到驾车、骑行接送严守交规,文明出行。
学生认真阅读宣传单,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让儿童从小学习,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同时也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为文明交通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图片来源:陈琼珍 文永晓
图文编辑:文永晓
图文审核:唐云龙
审核签发:陈琼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