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吴忠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吴忠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教 发〔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各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 发展,充分发挥高中学校办学特色,培养素质全面、个性鲜明的 体育艺术类人才,切实做好高中体育艺术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艺术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双合格、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三、报名安排
( 一)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9日
(二)报名地点:同心县第八中学体育馆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中考准考证原件;
3.初中阶段艺体获奖证书原件;
4.学生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志愿。
四、测试安排、要求
测试时间及地点
7月14日至7月15日
同心县第八中学
体育类
1.测试内容
(1)身体素质(小计50分)
100米(15分);立定跳远(15分),此项分值使用中考 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换算;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分),此项分值使用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换算。
(2)体育专项(小计50分)
足球、篮球、1500米任选一项。
2.考试要求
(1)身体素质测试相关项目与中考体育测试项目重合时,参照考生中考体育测试相关项目成绩进行换算。
(2)身高要求:男生165cm 以上,女生158cm 以上。
音乐类(声乐、器乐方向)
1.测试内容
(1)音乐素养(小计20分)
单音听辨模唱(5分);节奏听辨模唱(5分);五线谱、简谱视唱(10分)。
(2)专业技能(小计80分)
声乐:自选曲目一首,现场脱稿清唱;
器乐:自选曲目一首, 现场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以声乐作为主考的考生,声乐成绩满分60分,器乐成绩满分20分;
以器乐作为主考的考生,器乐成绩满分60分,声乐成绩满分20分。
条件:报考音乐特长生必须听力正常,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基本功扎实,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男女不限。
2.考试要求
声乐考试,要求考生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表现能力;
器乐考试,要求考生有一定的演奏基础并达到较高程度,有音乐表现力。 测试时自带乐器,现场提供钢琴(测试当天有志愿者协助搬运乐器)。
音乐类(舞蹈方向)
1.测评内容
(1)面试(5分)
(2)软开度:下横竖叉、下腰(30分)
(3)技术技巧测试:凌空跃、平转、踏步翻身、侧手翻技巧(25分)
(4)舞蹈表演:自备剧目,舞种限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时长不超过2分钟。(40分)
条件:要求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女生身高需达到160cm 以上,男生身高需达到170cm 以上)
2.考试要求
考察基本功时,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 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表演舞蹈作品时,着自备剧目需要的练习服装,不得着表演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自备MP3 格式伴奏音乐。
美术类
1.测试内容
(1)素描(3个小时):卷面分100分,考试得分为实考分数×50%。
(2)色彩(3个小时):卷面分100分,考试得分为实考分数×50%。
2.考试要求
考生自带绘画工具及考试用品(画纸除外)
书法类
1.测试内容
临摹(90分钟):卷面分100分,考试得分为实考分数×40%, 在考场提供的宣纸上实临所规定原帖字体(历代经典书法名作择选);
创作(120分钟):卷面分100分,考试得分为实考分数 ×60%,在篆、隶、楷书体中自选书体,完成所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一张。
2.考试要求
考生自带书法考试工具及用品(毛笔、毛毡、墨碟、笔洗等),考试用纸学校提供。创作内容及临摹作品进行现场抽题。
五、测试办法
由教育局负责外聘专家按照专业课评价要求进行客观评分,具体评分办法由各组负责制定,经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组织实施
由教育局教育股、文体股、同心县第八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办法:分专业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进 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770/100)×50%+中考总分×50%
(二)录取要求: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文化课 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的线下50分。特长特别突出者中考文化课成绩可降低分数线录取。
(三)因不符合录取要求,相关项目录取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数的,将该项目剩余计划数调整到统一招生计划。
八、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志愿。
(二)考生测试结束后次日,将公示全部学生专业测试成绩。
(三)测试期间,音乐专业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美术除画纸、画架外,其他自备。
(四)凡录入第八中学的高一体育、艺术新生,只能在特长班就读,中途不得转入普通班,对在初中就读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不予录取。
教育局监督电话:
考务联系:0953-8029251(教育股)
监督举报:0953-8022330(教育局纪检室)
高中学校联系人:
黑学荣(同心县第八中学书记)
13895255726
马旭(同心县第八中学校长)
13895518175
户海章(同心县第八中学副校长)
1389557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