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教育、监督、管理好您的孩子,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禁止孩子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监督与管理。
01严禁携带以下刀具及危险品进入校园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它各类非学习工具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美工刀具、刀片,尖锐物体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3.各种刀、枪、棍、钢鞭、钢管、三节棒、铁棒、钢条、弹弓、玩具枪、萝卜刀等具有风险性的危险物品。
4.火柴、打火机、蜡烛、鞭炮、香烟、电子烟、啫喱水、酒、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各种有毒有害类、麻醉类危险物品。
0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
1.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将构成犯罪。
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伤害的需要。
0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1.根据《中小学惩戒规则》,将对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2.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4严禁携带以下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1. 易燃类:火柴、蜡烛、打火机、汽油、柴油、煤油、香烟、酒、酒精等;2. 易爆类:导火线、火药、雷管、弹药、烟花爆竹、摩丝、啫喱水等;
3. 常用有毒类:老鼠药、苍蝇药、灭害灵、硫酸、各类农药、卫生球等;
4. 毒品类:鸦片、摇头丸、冰毒、吗啡、K粉及新型毒品等;
5. 电加热、制冷、炊具、大功率电器类:电暖器、暖手器、烘鞋器、电热毯、电热杯等;
6. 垃圾读物类:宣扬暴力、凶杀、鬼怪、色情、封建迷信、邪教言论的报刊、杂志和书籍等;
7. 赌博工具类:扑克牌、麻将、骰子等。
注:上述归类中没有列举的其他类似的违禁物品。
05各位家长、学生应该做到
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我校决定在学生学习用品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此,学校希望您能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孩子这几方面的行为指导:
1.在老师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不带刀具(含美工刀、安全剪刀等)和具有危险性的工具到校。
2.由于学习需要携带的工具要按规定放好、使用。如美术课或劳技课需要用到的剪刀等要放在专门的工具袋里,剪刀必须是圆头的,有塑料套套好的,且只能有美术课或劳技课的时候带来,只能在课上使用,其它时间收在书包里。禁止带非学习用品类的用具到校。
3.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如雨伞、扫把、畚箕等作为打闹的工具,更不可作为“攻击”的武器。
4.践行递接物品的礼仪,不把剪刀刀尖、笔尖、伞尖等对着别人,以免造成伤害。
5.家长给孩子准备学习用具时注意物品安全,如用圆头圆柄的雨伞(不用尖头伞)、学生用安全剪刀(不用大人使用的剪刀)、塑料尺(不用钢尺)等,每天关注孩子上学携带的物品,禁止一切危险物品入校。
请各位家长认清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和其它公共场所,也请在家里清检一次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对孩子进行一次禁带管制刀具常识教育,并积极向学校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提供相关线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优化孩子成长的社会环境,确保孩子们安全健康的成长。
编辑:许婷玉
审核:李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