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校社共育,协同"依法带娃"。
——穆棱市妇联2024年家庭教育讲堂走进农拥幼教中心

穆棱市农拥幼教中心
创建于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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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长教育素养的重要场所,是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为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桥梁作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2024年7月4日我园开展了《家园校社共育   协同"依法带娃"》普法宣讲活动。

我园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导,邀请市司法局巾帼普法宣讲员李丽霞为我园家长进行题为《学家庭教育  做智慧家长》普法讲座,活动开始,我园副园长岳红在讲话中向对本次活动提供大力支持的市妇联领导和市司法局表达感谢。岳园长强调,家庭是幼儿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则是学生成长的基石,是孩子成长教育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只有家长、学校、老师、社会齐齐携手,互相配合,家园校社共育,才能让孩子成长得更加优秀。

本次宣讲从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与主要原则、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家庭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国家支持和协同育人六个方面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

宣讲过程中家长朋友们认真聆听,时而点头认同,会后纷纷表示此次课程收获颇丰,通过讲座认识到了自己在育儿方面的不足,学会了要坚持正面引导,培养孩子的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也认识到了自我学习成长的重要性,反思自己对孩子教育方式和存在问题,努力提高亲子沟通能力,今后将与孩子一起学习,做“智慧家长”,"依法带娃"。我园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推动家园校社共育,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也是实现高质量家园共育的重要纽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幼儿健康成长助力加油。

撰  稿:朱青

图  片:朱青

一  审:臧桂珍

二  审:岳红

三  审:凌云琼

来  源:穆棱市农拥幼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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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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