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沙县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沙招委〔202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入学原则。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划片招生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3.公开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入学机会均等,不断健全、完善招生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计划
城区各初中校招生计划
三、招生资格类别认定
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到城南中学入学。
1.经商办企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区外提供,居住未满六个月的可待六个月满后提供,下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四、招生办法
(一)沙县辖区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1日~14日。
2.地点:毕业生所属各小学。
3.填表:小学毕业生或监护人填写《2024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4.初核:由所在小学根据学生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认定,并分类汇总。
(二)初中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招生资格认定时间:7月7日~9日(星期日~星期二),地点: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由小学毕业生或父母(监护人)携带有关材料到沙县区城南初级中学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到城区升学的,在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返乡到城区升学的,在同一时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进行审核报名。
(三)现场审核。
时间:7月7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地点:城南中学办公楼一楼阅览室。
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校园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生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户口簿、居住证等。
2.营业执照、用工合同、自由职业证明等。
3.《2024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2024年沙县区初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只能根据类别划分及招生片区到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如提供虚假证明,或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该片区入学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由区教育局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初中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五)招生程序
1.报名填表。6月11日~14日,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在所属小学报名,填写《2024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提供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资格审核。7月7日~9日,小学毕业生到所属片区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小学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应进行认真的鉴别和审核,并对小学毕业生类别进行认定,经办人、审核人、校长应对审核结果签名,以示负责。
3.入户核查。7月16日~20日,各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有疑义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对材料、入户调查、上报相关表册;区教育局、学校组织人员到区房地产服务所核查片内生、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信息,到公安分局核查户籍信息。
4.张榜公示。7月26日~28日,各校张榜公示片内生招生初选名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公布剩余学位。7月30日,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居住小产权房小学毕业生名情况,以及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情况。
6.电脑派位。8月2日,沙县三中、沙县六中、沙县一中分校如有剩余学位,以电脑派位方式招收在城南中学报名登记的租住在本片区内的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公布派位名单和录取名单。
7.公布招生名单。8月4日—8月10日,各校公布2024年秋季小升初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各校将2024年秋季小升初新生招生花名表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
五、招生咨询电话
城南初级中学:0598-5502889
区教育局(初中):0598-5855815
区教育系统纪委:0598-5855822
六、工作要求
实行阳光招生,严禁违规招生
1.学校在录取新生时不举行考试,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招生条件(含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的学生入学。
2.严格控制班生额,严禁招收寄读生,杜绝有学生无学籍现象。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新生均衡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