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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幼儿园🏫
防范电信诈骗 提升反诈意识——警惕“两卡”犯罪知识宣传

创建于07-03 阅读223

防诈骗小知识

——你我同心,反诈同行——

手机卡、银行卡你熟悉吗?

想必大家都会回答那不是天天都会用到的嘛

近年来犯罪分子也瞄上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卡”

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只要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

“躺平”也能赚钱?!

如果你真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捷径

那就大错特错

这样的行径面临的必然是

法律制裁

不用付出任何劳力

只需出卖几张银行卡或者手机卡

只需要帮忙线上转账或是线下取款

就能轻松赚取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是不是觉得找到了赚钱捷径

那你可注意了

这可能涉嫌犯罪

非法收购、出售、出租

银行卡、手机卡

都可能被用于

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可能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

赚取“佣金”进行“薅羊毛”

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下面给同学们讲解

什么是“两卡”以及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什么是“两卡”?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两卡”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1.非法通过QQ群、微信群组织人员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帮助诈骗分子收取、转移赃款并从中赚取部分“佣金”。

2.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3.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4.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买卖“两卡”有哪些危害?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更关键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大学生、市民,在被开卡中介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进行贩卖,最后受到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十分让人痛心。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

01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02

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03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04

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尤其是受骗群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

警方提示

           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易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罪名。广大居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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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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