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洗钱  净化金融环境

国任财险
创建于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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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来,已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良好的工作体系,成为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一把利剑。切实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提升防范洗钱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汇往境外等。

       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洗钱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相关人员5年内将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持卡人在日常使用或线上进行支付时,要注意防止密码、验证码及个人信息的泄露,保管好支付介质,登陆正规网站,切勿误入钓鱼网站而导致被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以防被盗。不用的银行卡不要丢弃,最好去银行进行注销,丢失的银行卡也要尽快挂失。

      大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共同防范洗钱,维护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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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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