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华社区开展右美沙芬列管宣传

创建于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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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2024年7月1日,秀华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在辖区各药房做右美沙芬列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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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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