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文局于6月25日收到诉求人刘女士通过12345热线反映:海口市秀英区金椰旅行社未退还旅游费用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启动海口市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调解委工作人员立即致电刘女士核实了解情况,根据其提供的旅行社名称“金椰旅行社”,经查询“全国旅游监管平台”,该旅行社未登记。
通过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刘女士是通过其海南朋友跟一名自称是周先生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旅游。刘女士支付报名费用19000多元至周先生个人微信,但双方未签订旅游合同,因周先生不安排旅游行程,刘女士要求退款,周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由于诉求人刘女士提供周先生电话号码为空号,所提供的证据不足。本着“群众诉求无小事”的工作原则,海口市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将办件相关线索整理提供给海口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通过海口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调查并致电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周先生已及时退款给诉求人刘女士,刘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表感谢,特赠锦旗一面。
在此,市旅文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朋友,参团出游时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有效的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游合同条款,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