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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得胜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创建于02-27 阅读373

  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本园教育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幼儿园学生资助基本政策项目名称:学前减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和条件: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孤、残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原建档立卡家庭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资助标准:2021秋期起普惠性幼儿园(非普惠园除外)新入学的所有申请困难认定的幼儿(含原建档立卡、孤儿、残儿等)按照统一标准减免保教费500元/生/期,超出部分按实收取。2020年及以前进入非普惠园就读且至今任在该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幼儿,继续享受以前资助政策,资助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资助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学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二)家长申请,务必于2024年3月 13日前将《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申请学生资助的学生和家长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不予认定;已认定获得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构成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进行三级认定。根据申请材料,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再根据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助。

(四)受助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受助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一卡通”平台,资金发放到幼儿本人社会保障卡

三、校级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公示

组 长:何连琼

组 员:颜茂坪、黄剑梅、丁秋月、刘欢、汪丽君、秦月

四、政策咨询与投诉学校联系人:黄剑梅; 联系电话:0830—8136968。

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与投诉电话:0830-8188478

                             泸县得胜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2月25日

编辑:黄剑梅

初审:颜茂坪

终审:何连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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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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