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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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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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至30日,文化执法局联合文旅局,对我旗22家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预收学费全额资金监管”规则,严禁以现金等形式收取费用,不得通过托管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收取预收学费资金,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同时,我旗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通道均已开通。按照“预收学费全额资金监管”规则,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预收费,必须全部进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实行“一课一销”制度进行监管资金释放,不得使用本机构普通账户和个人账户收取费用。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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