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招生政策宣传
为做好2024年秋季建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建阳区实际,特制订“潭招委【2024】9号《2024年秋季建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小湖中心小学2024届毕业班家长线下志愿填报工作培训会
毕业班家长、学生须知:
一、录取办法: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采用“公民同招+志愿优先+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具体为:公民办学校同步填报志愿,按照志愿填报的顺序录取,若学校志愿填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照志愿直接录取;若学校志愿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 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至招生计划数完成;其余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采用“分组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建阳二中、建阳三中直至两校录取人数相当。
说明:1.建阳城区指潭城街道、童游街道、宝山街道、崇泰街道、崇阳街道,以下表述为“建阳城区”均指上述五个街道。2.报名对象一旦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3.报名对象取得的学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也不得放弃。4.报名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志愿填报前。5.双(多)胞胎报名对象在分组抽签录取时,需要编在同一组的,须主动提前向毕业小学或建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备。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线下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7月5日。2.报名对象:具有建阳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填报方式:在学籍所在校进行户籍审核和志愿填报,一经填报原则上不再更改志愿。
(二)政策生报名符合相关政策的招生对象,按照招生方案中的“五、政策类招生”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具有建阳区学籍的仍须线下报名。
三、(一)城区公办学校
1.建阳一中招生对象:
建阳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建阳二中和建阳三中招生对象:
(1)建阳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非建阳城区户籍的建阳城区(郊)公、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3.旭辉实验学校招生对象:
(1)建阳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外县市户籍的赤岸小学应届毕业生。
特别提醒:赤岸小学学籍生中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和崇泰街道赤岸村、新岭村、东泽村、彭墩村户籍的,若有意愿在旭辉实验学校就读,则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
(二)乡镇学校招生对象:
(1)相应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
(2)相应乡镇户籍的外县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3)相应乡镇户籍的建阳城区(郊)公、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外国语学校、武夷学校”招生对象:
(1)建阳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外县市户籍的建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3)外县市户籍的建阳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种提醒:1.武夷学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符合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2.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还须填写《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承诺书》,线下报名的交给毕业学校留底。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若还符合我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条件,则其余志愿须填报相应公办学校。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6月11日,各小学线下现场审核户籍信息。
(二)6月11日-7月5日,建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线下填报志愿。
(三)7月8日16:00前,相关主管部门将《南平市建阳区2024年政策类人员子女申请初中入学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纸质复印件证明材料各1份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四)7月11日-7月12日,非建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通过“闽政通APP”搜索“入学一件事”点击“建阳区”,进行线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截止后,不再更改志愿。
(五)7月15日-7月16日,非建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相关信息。
(六)7月15日-7月19日,公示符合政策类招生的对象。
(七)7月22日-7月26日,在相应学校公示“一类政策生”以及“分组抽签名单”。
(八)7月29日-7月30日,相应学校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对象,公布招生名单。
(九)8月5日-8月9日,在建阳二中或建阳三中公示其他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学生的“分组抽签名单”。
(十)8月12日-8月13日,建阳二中或建阳三中现场抽签,确定录取对象,公布招生名单。
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
小湖中心小学2024届毕业班学生线下志愿填报
小湖中心小学2024届毕业班家长、学生线下志愿填报
小湖中心小学2024届毕业班班主任审核线下志愿填报
2024年 建阳区小湖中心小学 小升初志愿填报公示
图文编辑‖周地富
初审初校‖周地富
复审复校‖王 健
终审终校‖郭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