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河流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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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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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信县河流镇中心小学始建于1987年,位于河流镇政府驻地,北邻阳信县新城区,是一所办学行为规范、文化底蕴深厚、育人质量突出的市级规范化学校。学校荣获滨州市小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工作示范学校、中共滨州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智慧阅读示范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基地、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等60余项荣誉称号。

      根据《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阳教发〔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阳信县河流镇中心小学实际情况,现将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入学资格

      小学初始年级(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不足龄儿童不得报名。

招生范围

      户籍属阳信县河流镇,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服务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条件

      1.常住居民子女适龄儿童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2)住房证明材料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合法住房,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①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③购买二手住房的,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④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⑤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报名时间地点

      7月8日上午8:00—11:30到河流镇中心小学明德教学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一)常驻居民子女

材料原件: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名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有房产人员子女 :材料同(一),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租赁房屋人员子女:除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6月30日已满一年),或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的居住证(6月30日已满一年),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无房产证但已入住该辖区的人员子女

材料原件: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购房网签合同(1年以上)、购房款交费票据,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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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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