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畅教育 筑梦未来 ——宁明县民族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今天也要加油鸭
创建于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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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一、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这是一所值得信赖的学校

       宁明县民族中学创办于1989年8月,位于宁明县城中镇浦江街,经过30多年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民族教育特色更加鲜明,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目前开设有37个教学班,在校生1984人,生源涵盖全县壮、苗、瑶、侗等多个少数民族。教职工151人,专任教师124人。雅致秀丽的校园、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为各民族学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厚重的历史和积淀,赋予了民中是值得信赖的品格。

二、主题突出,办学目标精准——这是一所让人奋发的学校

       作为一所边境民族学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融畅教育”为办学主题,通过融文、融智、融德、融心、融能、融体六个路径,创建崇左市壮汉双语兼修初中、民族团结文化示范校、边境民族德育先进校,致力打造崇左市有知名度的边关民族学校,培养有边关情怀、心善品优,有民族根基、基础牢固,有现代本领、康健阳光全面发展的南疆壮族好少年。办学主题突出,办学目标精准,如此定位,催人奋发。

三、团队优秀,师资力量雄厚——这是一所令人向往的学校

       学校管理团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学校教师团队爱岗敬业、师德优良、业务精湛、充满爱心。现有教职工157人,有15人被评为崇左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4人被评为自治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全校专任教师合格率达100%。就是这一支顽强拼搏、敢为人先、业务精湛的团队,一次又一次创造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优进尖出"的奇迹!

 四、内涵发展,办学成果丰硕——这是一所值得托付的学校

       近年来,学校着力打造品牌特色学校并取得了以下可喜的成绩:2017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民族文化教育示范性学校”; 2018年荣获“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9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殊荣。2021年,被确认为崇左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和自治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2021年,学校党支部被县委授予 “宁明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宁明县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集体”。 2021年,我校申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民族团结教育校本化课程的开发与实践》荣获崇左市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评定一等奖、自治区级二等奖。2022年、2023年连续荣获宁明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2023年被评为崇左市“好学校”。

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宁明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按规定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家长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统一审核方式招生。按照崇左市教育局招生通知要求,2024年全市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和“智桂通”手机APP移动端,统一推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除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在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和相应报读批次所需材料到招收片区学校报名,学校在报名时间结束后(两天内)核实报名信息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才能录取。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按类别分批次有序录取新生,县教育局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四)坚持全面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式、时间、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初中七年级招录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生(含辖区内到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残疾儿童少年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可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由老师送教上门等方式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疾病证明、残疾证、康复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乡镇政府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三、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

    2024年7月31日前户籍在县城兴宁大道(以路为界兴宁大道中、西至兴宁大道西与凤翼路交叉路口北面一带)、凤翼路(凤翼路与兴宁大道西交叉路口至凤翼路与浦江街交叉路口以路为界东面一带)、浦江街(浦江街与凤翼路交叉路口至浦江街与城西路交叉路口以路为界北面一带)、城西路(城西路与浦江街交叉路口至糖厂成品仓库以路为界东面一带)、江滨北路(含北斗、北仁社区、县政府大院)、北丈村、纳利村、夏州村、浦江村、驮龙村、耀达村、珠连村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七年级新生12个班共600人。

    四、招生办法及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新生采用网上报名为主。

    新生招生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类:2024年7月31日前,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第二类: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学校招生区域内自建房入住一年并通水电入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生(若户主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小学毕业生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户口必须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一户口簿)。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半年水电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三类: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学校招生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含杂物房、商铺)满一年并入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生(若户主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小学毕业生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户口必须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一户口簿)。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住房房产证或购买住房合同和购买住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半年水电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四类:网上系统报名截止时间,学校招生区域取得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子女[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宁明县城的子女]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家长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分别为①务工类: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的合法有效《劳务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经商类:父母营业执照(满一年)。

    4.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连续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含个体户)工资发放表,在宁明县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年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入学安排

    (一)报名时间

    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或“智桂通”手机APP移动端,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未上户口、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在全县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和相应报读批次所需提供材料于7月11-17日到民族中学报名。学校在7月18日至20日,把线下报名学生信息上传招生报名系统并把纸质盖章版交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审核公布录取名单内的学生,开学相对稳定后,9月10日至15日,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学。

    (二)网上填表模板选择

    1.报读县城学校属“招生区域内户籍”、“有合法自建房”、“合法购买住房”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新生选择A表填写报名信息。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入学新生选择B表填写入学信息。

    (三)实行分批次安排学位

    向社会公示学校计划招生数量,在学位安排时采取分批次的办法招生:

    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第一类招生对象。

    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自建房且入住一年并通水电户的适龄子女,即第二类招生对象。

    第三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购买住房(不含杂物房、商铺)满一年且入住并通水电户的适龄子女,即第三类招生对象。

    第四批次: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取得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子女,即第四类招生对象。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基本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次类推。前一批次录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要求,在县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调配到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果公办学校无学位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入学资格审查阶段

    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本校组织人员审核。若发现不按要求录入信息、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的,一经查实,退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审核时间:

    1.2024年7月18日至7月27日,教育局把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发到各学校。学校组织人员入户、入用人单位(含个体户)进一步核实学生信息,确认就读资格。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已就读过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三)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2.202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学校把审查符合就读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8月1日至7日教育局组织人员再进行核对,8月8日至11日教育局正式反馈录取结果给学校。

    (五)入学资格公布阶段

    2024年8月12日至8月17日,学校把审查符合就读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并向社会公布。

    (六)入学安排阶段

    2024年8月30日至8月31日,经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到相应公示辖区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七)提交材料要求

    线下报名提供审核材料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均用A4纸复印;各种证件原件(除小学毕业学生学籍信息外)经学校核实后退还家长。

    六、本方案由宁明县教育局、县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任何招生手续,请家长做好防范工作,不要听信任何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办学主题:融畅教育

核心理念:融合一体,和谐畅通,通达致远

校训: 融以仁和,畅以致远

校风:团结互助,共生共长

教风:兼容并包,谦和启智

学风:自主合作,身心合一

融畅民中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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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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