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代购”主题教育一22环保预师班

王静依
创建于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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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0日晚修在办公楼八楼803教室开展“套代购”主题教育

什么是“套代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及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在套购活动中,通常将出借个人信息和购物额度,为他人购买、提取、运输离岛免税商品的人员称为带货“人头”。

“走私”: 指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非法购买、运输、携带、邮寄离岛免税品的行为。

“套购”:指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并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代购”:指收取代购费报酬,利用自己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的行为。

“套代购”的主要形式

有偿代购:有偿出借个人离岛免税额度,为套购团伙购买、运输离岛免税品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当中介: 为套购团伙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将被依法作为走私共犯论处。走私行为偷逃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代购:作为团伙头目组织“水客”走私离岛免税品,或在走私离岛免税品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将作为主犯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如何避免落入“套代购”走私陷阱?

  • 不将购买的免税品进行二次销售,对非法代购坚决说“不”。
  • 个人信息不出借,不参与“套代购”走私。
  • 不利用或组织利用他人的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

撰稿人:王静依(学生)

审稿人:符子友(学生)

审核人:苏显奎(班主任)

22环保预师班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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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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