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有方!争做文明养犬人!

经发物业 白桦林间
创建于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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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是很多住户居家生活的重要"成员之一",它们能够调剂生活,带给我们生活更多欢乐、活力,同时养宠已伴随情感,宠物在很多家庭占据重要位置。            

       随着养宠住户的增多,给住宅居民区带来些负面影响。例如狗狗伤人事件层出不穷,狗狗排泄物随处可见,狗狗叫声让人头疼不已等等负面影响。在此,白桦林间物业服务中心呼吁文明养宠、科学养宠,保有个人欢愉同时维护他人合理利益,为美好园区环境文明养宠!

       6月份正值高温,为提高林间住户文明养犬意识,白桦林间各楼宇管家带着宣传海报通过入户、园区走访等形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为狗狗办理犬证、定期检查并打疫苗、遛狗纤绳、及时清理狗狗粪便、注意狗狗居家吠叫等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沟通、宣传,大力推动规范文明养犬。

     

管家入户宣传中

管家耐心宣传中

     《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文明饲养宠物。携犬出户时,用牵引带牵领; 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饲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及时清理所携带宠物产生的粪便; 不得虐待、遗弃宠物。

      白桦林间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1、出门遛狗请纤绳;

    2、带大型犬只外出,请给爱充佩戴嘴套;

    3、遛狗时请随身携带粪便清理袋或其他清理工具;

    4、注意狗狗独自在家时避免吠叫扰民,影响邻里和谐关系;

    5、携犬进入公共场合时,避开禁止犬只进入场所。

文明养宠宣传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9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之一的,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所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前园区内遛狗不牵绳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如果您遛狗不牵绳,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狗主人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完全免责。

     《民法典》特别规定了以下2种情形下不能对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进行减责或免责: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注射疫苗、遛狗没拴绳等)。第二,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减责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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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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