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妥善安置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根据《靖边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入学资料受理“一生一号”管理原则。
(三)坚持一校一案、入学资格部门联审原则。
(四)坚持均衡配置师资原则。
(五)坚持均衡编班原则。
(六)坚持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秋季开学后由我校联系户籍地镇政府向监护人发放《延缓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计划


5个班,每班54人,共计270人。

四、招生范围


长庆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晨光巷与林荫路(龙山路至青银高速段)以西,龙山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分以下七个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下同)。
第二批次: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外靖边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批次: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四批次: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家庭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集体户籍片区内无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集体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第六批次: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外靖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第七批次:非靖边县户籍片区内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非靖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产。

六、招生规程


(一)方案制定,审核发布
根据《靖边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并将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核后于7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登录“招生系统”,网上报名
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于7月11日至14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学位申请,逾期无法补报。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打印《入学申请表》,以备资料受理时使用。

(三)递交资料,进行受理
1.资料准备:本年度入学资料受理实行“一生一号”管理,适龄儿童家长携带以下资料参加学校资格审核:
(1)🌺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3)🌺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无房产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付款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或房管部门收据、批文等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证件材料。并提供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
(5)🌺其它情况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复印件等。
以上资料全部装入档案袋,一生一档,档案上填写好适龄儿童姓名、档案目录、监护人联系方式等。
2.资料受理:7月19日至7月22日,早上8:00-11:00,下午2:30-5:30。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四)资格联审,公示结果
学校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局、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联审。7月31日前完成联审。同时,配合教体局招生工作人员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学校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若有家长提供虚假证件,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行为,取消其子女划片入学资格另行调配入学,并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因未按时递交入学资料,导致无法参加资格审核,造成延误入学的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登录“招生系统”,志愿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8月3日至4日由监护人登录“招生系统”进行志愿确认,未按时完成志愿确认将不予录取。

(六)根据安排,分批录取
8月21日至22日进行,学校根据教体局安排、结合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七)均衡编班,当场公开
我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全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名单经现场参与代表逐一签字确认后及时予以公布。

(八)携通知书,报名入学
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招生系统”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学生预防接种证明,于8月25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七、有关说明


(一)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户口簿材料:监护人与父母同住的,须全家人都在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原件及户主、监护人、儿童的相关页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如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住房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等原始资料。
(二)我校片区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工子女,按照文件精神予以录取。
(三)适龄残疾儿童如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学校建立多部门联动审核机制,与公安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对户籍、住房情况进行联合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24年我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并将学校招生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体局备案。领导小组将依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本辖区招生、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确保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起始年级招生班额不得突破规定人数上限;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按照划片招生,不得违规接收其他学校片区内学生,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跨片区招生宣传活动。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执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学校校长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强化信息公开。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室,有专人负责,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学校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积极为家长提供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与招生区域内幼儿园进行幼小衔接活动,让家长和孩子走进学校、了解学校,为广大家长选择就读学校提供实地考察机会,同时,利用衔接体验活动,进行招生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办学情况;利用微信平台等媒介宣传招生工作,拓宽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的渠道;在主要街道、社区、小区内发放招生资料和张贴标语,让更多家长了解招生政策、选择学校。学校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招生结束后,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对资审结果、均衡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
(四)严格均衡编班。学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名单经现场参与代表逐一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无故变动,编班后学生不随意变动,在编班工作上,我们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设立子弟班和重点班。
(五)严格学籍管理。学校按照“一生一档、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入学新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建档名单以实际入学注册名单为准,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未报到入学的一律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跨校借读、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县外学校违规在靖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从本年度起,学校起始年级新生一年内不得进行县内转学。

招生咨询电话:
固话电话:0912-4934697
移动电话:18091992168
靖边县第八小学
202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