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济南市民革企业家联谊会来到鲁法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关于公司法修订的专题讲座。会长李军及部分副会长、会员参加活动。
会长李军为活动致辞,他强调,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公司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公司发展的指南和保障。不但深入学习新《公司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还要将新《公司法》的要求融入到公司日常经营中。
鲁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金峰开篇为我们讲述了公司法的前世今生。我国公司法制定的背景,是1992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于1993年制定颁布了《公司法》。而这次提出的对公司法的修订,其根本目的则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周志斌律师首先对新公司法修订宏观层面为大家做了全面的介绍。随后以“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董事、监事、高管的责任”等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实例分析。会上大家积极提问,热烈的互动交流。
会长李军表示新公司法下,各位企业家、以及担任公司董监高的同仁们,要谨慎经营,尽快完善公司制度,梳理企业架构,避免因为对法律的疏忽为公司或个人带来风险。
本次活动对新《公司法》的讲解与辅导具体详实,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强,对企业运营管理起到了赋能助力的效果,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多举行这样的法律专题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