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校园欺凌?
中小学生欺凌指的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行为,导致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或精神出现损害等的事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首次从法律层面界定学生欺凌的法律内涵,其中第一百三十条中明确界定了学生欺凌的法律范围,可以归纳为主体之间、主观目的、手段、危害后果4个要件。欺凌行为的主体发生在学生与学生之间,欺凌方具备主观上的蓄意和故意,欺凌行为的手段和形式包括肢体、语言或者是网络等方式,并且,欺凌行为给被欺凌方造成了人身、财产或者是精神层面的损害。
怎样界定嬉戏打闹和校园欺凌?
判断嬉戏打闹和学生欺凌的关键标准有两方面:第一是对象的特定性。欺凌行为中受欺凌方是固定的,而嬉闹对象可以不断地变换。学生欺凌中往往是多方或者不特定的人对某一特定对象的伤害。从对象上来说,欺凌行为是单向的,也是特定的。第二是从频率上来看,学生欺凌的发生往往具有非常强的反复性。欺凌方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采取多种方式伤害另一方。
校园欺凌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只要我们保持警觉,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采取有效措施,校园欺凌就会失去温床,从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