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2024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创建于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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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辽河路实验学校是邳州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受明德实验学校托管,为明德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学校负责人、初中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均来自明德实验学校。

建校伊始,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办学,致力于打造一所创新型、示范型、现代化精品名校。学校发展日升月恒,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全体教职员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构建起“扎根传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的新教育生态。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辽河路和杏山街交汇处南200米。学校占地面积36.5亩,建筑面积127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实现了教育教学及管理信息化全覆盖。设置了6轨54个教学班,配备了舞蹈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演播室、音乐室、书法室、劳动室、科学实验室、物化生实验室、计算机等专用教室,所有教室都安装先进的多媒体设备、健康照明和立式空调。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邳教发〔2024〕88号)和《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4〕89号)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

辽河路实验学校初中施教区为:西至福州路、东至中山路、南至长江路、北至辽河路区域以及耀邦小区。

二、报名条件

1.房产: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2.户籍:东湖派出所辖区,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的优先录取。

三、招生流程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确认,发布录取名单。

(一)报名注册

▲网上报名:7月2—4日。

我校施教区内,邳州市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可通过以下四个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四个平台任选一个)。

特别提醒:在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时,一定要使用监护人的手机进行绑定,系统会直接调取身份信息,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

①“苏服办”App;

②支付宝搜"徐州阳光招生" 或“苏服办”;

③“我的徐州”App;

④邳州银杏甲天下

▲现场报名:拥有邳州户籍从外地返邳就读的,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由监护人带本章程第四项所列清单材料于7月9日上午到我校教务处报名。

(二)审核录取

▲第一批次(7月8日—7月9日

1. 7月8—9日:学生监护人到校递交材料(本章程第四项所列清单)。

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8:00 。 

2. 7月10—11日:学校对递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 7月12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第二批次(7月15日—7月16日)

1. 7月15—16日: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的学生,由监护人补充材料并提交。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 7月17—18日:对补充材料及新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 7月19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第三批次(7月22日—7月23日)

特殊情况学生 

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教育局北侧信访接待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接受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审核材料

现场报名审核时,按以下顺序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开),统一装进纸质档案袋(请自行准备),将学校印制的材料目录张贴其上,并填写材料份数。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③邳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打印件(点击下方链接查询)。

邳州市不动产(住房)信息查询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籍入学的提供: 

①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打印件

②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户口簿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3.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①身份证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4. 小学毕业证

①原件;

②复印件;

③小升初准考证。

5.近期水电费(燃气费、网费等)一切可以证明实际居住地的佐证材料。

▲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 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 购房发票(或者银行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3. 社区居住证明,连同前项2、3、4、5、6项材料递交审核。

▲以上材料交验后,除户口簿和证明实际居住的凭证发票原件外,其它原件一律退回。

五、特别提醒

1. 为避免人员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的家长,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报名材料。

2. 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被录取后主动放弃的不予注册学籍。

3. 注册学籍后在本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4. 递交材料务必按要求整理齐全,材料不齐的不予接收,补充完备后再予以审核。

5. 监护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六、组织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招生,全程由市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执行,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13852466978(李老师)

       咨询时间 :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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