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古城校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高陵教育
创建于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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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计划开设1个教学班,招收新生共45人。

学区范围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古城村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陵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见附件4)

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2日---7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地点:古城校区教导处

表格下载及填写

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扫码获取)

审核要求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对学区学位、统筹学位分类登记,凡统筹类学位需发放《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见附件6),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审核资料

1.学区学位

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区居民还应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2.统筹学位

①因我区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改革产生的,在回迁安置前的高陵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子女,无法在原居住地入学的,家长持户口簿、拆迁过渡证明(见附件5)、租房合同到租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已回迁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计划拆迁,还未拆迁的不享受拆迁过渡户子女入学相关政策。

②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8),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见附件7)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相关事项

(1)挂户、空户、集体户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审验资料。

(2)我区户籍在城区、园区购房未落户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

(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4)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责任。

(5)新建小区已售未交付的暂不划分学区。

公办小学入学 

新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我区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7),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统筹安排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8)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保障其入学;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落实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多孩子女入学

今年秋季新入学“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多孩子女,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五)其他群体入学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居住在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咨询及举报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张校长:15091488890

                            刘主任:18691831001

我们的校园

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古城校区)地处高陵区鹿苑街办古城村,是一所公办学校。学校确定以“梦”为主旨的文化体系,以” 用梦想点亮每一个生命” 为办学思想和以“启迪梦想、孕育希望”为办学宗旨,秉承“追寻梦想、为梦践行”的学校精神,明确了“ 培养有梦想、有追求、会学博学的追梦少年 ”的办学目标,坚持在内涵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通过打造“逐梦”为主题环境文化以及“梦想”为主题的特色课程,开启梦的大门,播撒梦的种子,绽放梦的花朵,结满梦的硕果,努力创建师生心灵栖息的温馨家园,帮助莘莘学子以梦启心,逐梦前行,最终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我们的办学特色

  近年来,古城小学坚持活动育人,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让学生在活动中锻炼性格、磨炼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提高觉悟。

趣味运动会

研学旅行

啦啦操比赛

课桌操比赛

“梦之韵”个人才艺大赛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以“阳光体育、快乐成长”为主题,把动感课间操、绳操、武术操和花球啦啦操结合在一起,全校师生全员参与,打造出具有古城校区特色的活力课间操。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优化艺术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外活动的整合。

02:32
03:44

除此之外,学校致力于精心打造“一校一品”的特色教育品牌,并将“中华武术”作为核心特色体育项目予以深入推广。学校在2024年3月还被授予了“西安市青少年武术训练基地”的殊荣。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4月,我校有幸参加了全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并在大课间展示武术操中荣获“大课间展示优秀单位”的殊荣。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我校武术教学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继续深化武术特色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极大鼓舞。

学校以“梦文化”为主题,以“梦之舞、梦之乐、梦之绘、梦之魂、梦之声、梦之韵”六大主题18门课程为抓手,打造第二课堂“梦想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特长。

积极打造“第三课堂”,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整合,建设了梦想田园劳动实验基地,为每个班级开垦“种植园”,全面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在劳动中体验春华秋实的喜悦。每周末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参与者和协助者,密切了亲子沟通,增进了家庭和谐。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共同体。让学生亲近生活,去体验感受、增长见识、丰富情感、锤炼意志。

 除此之外,学校还为孩子们提供营养可口的午饭,为离家较远的孩子安排了漂亮安全的校车,这就为那些工作忙,家离得较远的家长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2023年9月我校与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形成“名校+”教育共同体管理模式,按照名校“九统一”的要求,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前提,以提高师生素质为核心,以实施第二课堂为契机,以提高办学特色为重点,提高办学水平为动力,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创新意识,巩固办学成果,使学校管理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师生有特长,力争把学校办成群众满意、家长放心的家门口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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