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辽河路实验学校是邳州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受明德实验学校托管,为明德教育集团成员单位。
建校伊始,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办学,致力于打造一所创新型、示范型、现代化精品名校。学校发展日升月恒,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全体教职员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构建起“扎根传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的新教育生态。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辽河路和杏山街交汇处南200米,占地面积36.5亩,建筑面积127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实现了教育教学及管理信息化全覆盖。设置了6轨54个教学班,配备了舞蹈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演播室、音乐室、书法室、劳动室、科学实验室、物化生实验室、计算机等专用教室,所有教室都安装先进的多媒体设备、健康照明和立式空调。
育人理念
建校伊始,学校制定了“以安全为屏障,以质量铸品牌,以特色促发展,办有温度学校”的奋斗目标,以“守正传统文化 创新科技育人”的办学理念,秉承“尊国学 做君子”的校训,倡导“崇礼 向仁”的校风,“博爱厚生 律己正人”的教风和“学思行合一”的学风,积极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
教学教研
自建校以来,我校坚持“科研促教 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开展了以“杏坛春晖”为主题的教师成长系列研训活动,通过“春晖讲堂”、“春晖课堂”、“春晖研训”、“春晖论坛”系列活动的推进,让教师在新的环境、新的学期中快速立足课堂教学,提升核心素养,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的教师专业攀升共同体。学校在基础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实施、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在第35届全国科技活动周我校被评为“十四五”首批邳州市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邳教发〔2024〕88号)和《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4〕89号)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
辽河路实验学校小学施教区为:西至福州路、东至中山路、南至长江路、北至辽河路区域以及耀邦小区。另外金御蓝湖、悦龙湾、泰和家园小区适龄儿童也可以到我校就读。
二、报名条件
1.户口:东湖派出所辖区,且属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屋产权属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流程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确认,发布录取名单。
(一)线上报名
7月2—4日,符合我校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阳光招生平台报名。
具体步骤:
第一步:到相应的平台报名。
1. “苏服办”APP
2. 支付宝搜“徐州阳光招生”或“苏服办”
3. “我的徐州”App
4.“邳州银杏甲天下”
第二步:绑定学生账号。
首次进入小程序绑定即可(“苏服办”、支付宝搜"徐州阳光招生" 或“苏服办”、“我的徐州”App。
1. 选择正确的报名入口
2. 输入学生的信息
注意:一定要使用监护人的手机进行绑定,因为苏服办和支付宝都是实名认证的,系统会直接调取身份证信息,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
第三步:网上报名(红色*为必填项)
1. 选填志愿学校: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2. 第一、第二监护人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特殊情况,可重复填写)
特别提示:
1.提交报名之后,家长无法修改志愿,只能联系志愿小学处理(在规定时间内)。
2.请各位家长填报信息要真实无误。
3.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过期无法填报。
(二)审核录取
第一批次(7月5日—7月10日)
1.7月5—7日:学生监护人到校递交材料(本章程第四项所列清单)。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7月7—10日:学校对递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备注:7月12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一经录取,志愿无法删除,请家长慎重选择。)
第二批次(7月15日—7月16日)
1.7月15日: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补充材料并提交。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北侧信访接待中心报名)
2.7月16日:对补充材料及新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备注:7月19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四、审核材料
现场报名审核时,按以下顺序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进纸质档案袋(请自行准备)。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③邳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公众号: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住房信息查询。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籍入学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
①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打印件;
②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3.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①身份证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及复印件。
5.近期水电费(燃气费、网费等)一切可以证明实际居住地的佐证材料。
▲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者银行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3.社区居住证明,连同前项2、3、4、5项材料递交审核。
以上材料交验后,除户口本和证明实际居住的凭证发票原件外,其它原件一律退回。
五、特别提醒
1.监护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2.为避免人员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的家长,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报名材料。
六、组织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招生,全程由市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执行,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王老师:13951346895
聂老师:15852290847
咨询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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