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高铁新区学区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控辍保学我们在行动

创建于06-29 阅读4129

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每一位家长以及全社会的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工作机制,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之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打好这场攻坚战。

       为了孩子能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请您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我们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取学生的学费和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

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由此可见,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对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关于控辍保学,家长可以做些什么?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要关注孩子学习的心理状态,及时与孩子沟通,跟学校及老师也要保持经常联系,在平时的家庭教育中,也要注意自己教育的方式方法,避免做出过激行为,从而逾越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中,应该和孩子一起成长,并鼓励孩子认真完成学业,健康快乐的在学校里幸福成长。

        因此,希望您能在平时的生活中,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内心想法,发现有思想波动时及时劝说,做好思想工作。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阅读 412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