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镇中心学校本部 华胥中心小学“名校+”教育集团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华胥镇中心学校本部
创建于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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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按照《蓝田县教科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区为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县级统筹,学区为主,学校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立足实际,统筹安排,切实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坚持计划管理。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不得产生“

大班额”,持续消除 “大班额”。

      (五)坚持阳光招生。利用“名校+”教育集团微信工作群、QQ群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王锦

      副组长:苏亚茹    张娟

      成  员:陶娟    贾恩静    孙小颖   张可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蓝田县华胥镇惠家斜村、阿氏村、华胥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二)入学流程

      1.入学信息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蓝田县政府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7月 12日上午(学区内)、7月12日下午(学区外)学生持该表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入学材料,到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时每位学生由一名家长陪护,严格按照要求入校。

      2.发放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学校现场发放《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报名条》作为新生入学信息凭证,请妥善保存。学区内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报名条》根据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在网上进行报名。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3.入学认定:8月5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蓝田县户籍取得蓝田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审核政策,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就业证明、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附件3),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若登记学校学位已满,则由中心校审核后统筹派位入学。

     (二)外地户籍政策准入类学生入学。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县教科局精神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专班机构,全面负责督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学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严格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全县统一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设立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对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五)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实行学校干部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

     (六)加强政策宣传。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毕业年级家长会,精准宣传招生入学政策。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

附件:

      1.蓝田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3.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含具体内容及表一、表二、表三)     华胥镇中心学校本部华胥镇中心小学“名校+”教育集团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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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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