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佛堂派出所、佛堂综治办对云黄社区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整治一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压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活动空间,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环境。
2024年6月28日佛堂派出所王警官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分为三个阶段:集中约谈教育、自学居住登记相关条例、现场处罚。
整治第一步 集中约谈教育
组织辖区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集中约谈教育。
整治第二步 自学居住登记相关条例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自学《居住出租房管理责任书》。
整治第三步 现场处罚
现场王警官对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进行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处罚 。
通过这次检查整治,希望云黄社区的房东们能够自主落实好出租房流动人口扫码登记、租赁房屋登记管理等工作。后续佛堂派出所、佛堂综治办、云黄社区也将继续开展出租房流动人口房东码扫码登记情况的检查。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