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普法乡村行 法治护航“她”力量

耿春霞
创建于06-28
阅读 316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我在村微信群里看到的通知,说是县妇联来俺乡开展普法宣讲类,我就赶紧报了名。平时啊不懂法,遇到事也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不知道哪些事不觉间就触犯了法律,今天,可要借这个机会,好好的补补课。”裴村店乡小河铺村冯新新说。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妇联“巾帼普法乡村行”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当好自己的“巾帼法律明白人”,6月28日,杞县妇联邀请杞县法院干警程熙茗到裴村店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裴村店乡90余名妇女群众及村妇联主席参加了此次宣讲。

     程干警根据自己在法院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彩礼、抚养、赡养、家暴、离婚冷静期、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告诫姐妹们如何用法保护自己。学员们十分珍惜这次普法宣讲,听课都很认真,专心致志、聚精会神。互动环节气氛也十分热烈,对提出的法律问题,程干警也进行了一一解答。

     通过今天的普法宣讲,不仅提高了农村妇女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吕西村妇联主席张春霞说:“很有幸能够参加这次培训,真是受益匪浅。程干警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对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为我以后的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增强了我在调解家庭矛盾、婚姻疏导、化解邻里纠纷等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今后我将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下一步,杞县妇联将与公安、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协作,在传统普法的基础上,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优势,采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长图等农村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主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培养更多的“巾帼法律明白人”。

阅读 316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