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6月18日
记录人:林声海
地点:东营村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陈燕
参会人员: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
内容:评议陈春禄户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我村将对监测对象陈春禄户等1户3人进行会议研究是否纳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陈春禄,男,63岁,东营村委会罗王村人,家庭3人,住房一栋二层约90平方。2021年9月22日出车祸在海南省九二八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花费6万多元,负主要责任,2022年10月陈春禄经市第三人民医院骨科评定为肢体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配偶庄亚霞55岁智力三级残疾,儿子陈钟春28岁智力二级残疾,全家无劳动能力。户主原先打散工,家庭收入完全靠户主务工所得,目前因意外事故无法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失去来源。
2024年1月,陈春禄在家中坐下时因餐凳后滑、身体一同跌倒,在省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急救并CT确诊右股骨颈骨折并实施固定术,手术实际自支约5200元(医药费报销约3万元,民政部门临时救助4140元),手术愈后效果一般,目前陈春禄长时间直立困难、仍以轮椅和卧床休息为主。
2022年3月全家纳入低保,2022年3月纳入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24年5月份起,领取全额低保金,现申请转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通过本次会议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我村陈春禄户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下一步将提交灵山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