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栖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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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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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各位家长:

根据《沛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栖西村、栖东村、朱新楼村、蒲庄村(不含白庙、高坨庙)、何庄村、孟王庄、孟楼、小张庄、口门王楼、东王楼、原徐庄小学施教区、原大王楼小学施教区,原马村小学施教区。

二、招生时间:2024年7月1日——2日。

7月1日上午8:00—12:00:栖西村、何庄村、孟王庄、孟楼、小张庄、口门王楼、东王楼、原大王楼小学施教区。

7月1日下午2:00—5:00:栖东村、朱新楼村、蒲庄村(不含白庙、高坨庙)、原徐庄小学施教区,原马村小学施教区。

7月2日上午8:00—12:00:无本施教区正式户籍,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

7月8日来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证件。

三、入学条件:

1、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随班就读,

2、具有本施教区正式户籍者,请携带户口簿前来报名。(学生的监护人没有与父母的户口薄分户的,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和监护人结婚证)。

3、无本施教区正式户籍者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栖山已购房产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2)、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半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父母在我镇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父母在现居住地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经商人员需提供法人手持营业执照与店门头的实景照片以及半年进货流水)。

③涉及到经商务工要求满半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着孩子并持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

3.报名需要网上填报信息,必须带父母手机来报名。



沛县栖山镇中心小学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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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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