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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解答

创建于06-28 阅读1623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


你必须知道的事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须接受信息审核。

 学区内雁塔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审核程序

(1)表格下载及填写

      即日起,登录雁塔区人民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2)信息审核需携带资料  

       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

       在雁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到对应公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接到小学通知后的家长,持“三证”到统筹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在雁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三证”到居住证地址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三证”材料说明:

       随迁子女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雁塔区居住就业,申请在雁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参照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一)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点需在雁塔区内。

(二)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父母一方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明要为同一个人。

1.户籍证明:

      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随迁子女和父母一方在一起的户口薄(随迁子女户籍未随父母一方者,需提供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居住证明:

(1)西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雁塔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②购房户还需持有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③租房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购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②租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有效的租房合同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雁塔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

(3)审核时间  

       雁塔区户籍人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登记资审: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登记资审: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审核通过,由学校教师立即进行输机、打印、发放报名条。

(4)报名条   

       领取《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后,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可不领取报名条。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5)特别提示

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的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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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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