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毒品洗钱犯罪 共创美好和谐社会
依据《刑法》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或者跨境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