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维摩乡人民政府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学校组成“控辍保学”劝返组,深入我校不稳定学生家中开展劝返工作,劝返组对家长、学生开展政策宣传、警示案例教育,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家长认识到不送子女入学是违法行为,同意送孩子到县六中接受教育。在各级领导及兄弟学校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学生不稳定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学校将坚定持续抓好此项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抓好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让适龄孩子读书是违法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
开办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禁止!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将被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
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