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巩义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为规范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家庭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幼儿园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费用。在本学期结束前,请各位家长不要提前交费,不要跨学期缴费或长期缴费。
2.公办幼儿园收费统一纳入市财政账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应缴纳至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备案的银行监管账户,该账户是幼儿园的唯一收款账户,请各位家长不要向幼儿园其他账户或个人账户转款缴费。
3.全市各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已在幼儿园门口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缴费时请认真计算核对。
4.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以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
收费监督投诉电话:64583565 64569102。
巩义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